周四提出的一项两党法案将免除比特币交易的税收义务,如果相关的资本收益为 200 美元或以下,旨在激励数字货币在美国经济中作为交换媒介的使用。 目前,无论交易的规模或目的如何,从销售加密货币中获得的任何收益都必须报告为应税收入。
“关于虚拟货币的过时法规没有考虑到它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使用潜力,而是将其更像是一种股票或 ETF,”该法案的共同作者、众议员苏珊·德尔贝内 (Suzan DelBene) 在发送给 比特币杂志. “然而,虚拟货币在过去几年中发展迅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使用它的机会越来越多。 这项常识性法案减少了繁文缛节,为进一步创新打开了大门,最终发展了我们的数字经济。”
虚拟货币税收公平法案由众议员 David Schweikert 合着,由众议员 Darren Soto 和 Tom Emmer 共同发起。
“虚拟货币正在重塑我们的日常生活,美国需要认识到这一点,并努力在我们的税法中公平对待这些货币,”施韦克特在一份声明中说。 “这项立法是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它为发展数字经济奠定了基础。”
使用比特币作为支付方式需要向美国国税局 (IRS) 出售,因为付款人处置其持有的部分 BTC 以换取商品或服务。 如果所花费的资金是以较低的美元价格获得的,则差额将被定性为资本收益,需要对其进行报告和征税。
立法 寻求修改 1986 年的《国内税收法》,以在观察到的资本收益不超过 200 美元时取消这些要求,因此专门针对较小的交易,以激励或至少更好地启用比特币作为支付手段的使用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