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大法官:人工智能将改变美国法院的运作方式

首席大法官:人工智能将改变美国法院的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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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其年度报告中强调人工智能(AI)将给司法系统带来迫在眉睫的变化。本报告是在法律背景下关于人工智能的道德使用的对话日益增多之后发布的。

罗伯茨避开了最近围绕最高法院的争议,重点关注人工智能的潜力和局限性。正如彭博社 报告,他表示机器无法复制法庭上至关重要的细致入微的人类判断。人类情感和行为的微妙之处,例如颤抖的声音或眼神交流的短暂中断,仍然超出了人工智能的能力范围。

然而,罗伯茨承认,联邦法院需要适应人工智能,以提高各种任务的效率,这与司法部门过去从羽毛笔到计算机的适应类似。

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在反思中强调了司法部门对技术的逐渐拥抱,将最高法院的里程碑与当前趋势进行了比较。他回忆起最高法院一直没有复印机,直到 1969 年首席大法官沃伦·伯格 (Warren Burger) 引进复印机为止,以及 1976 年刘易斯·鲍威尔 (Lewis Powell) 大法官如何在他的法庭中引入使用 Wang 电脑,此举导致其他法官纷纷效仿。

尽管取得了这些技术进步,罗伯茨指出,最高法院的很大一部分运作仍然以纸质形式进行。他承认司法会议(负责制定联邦法院系统政策的机构)的各个委员会内部正在进行关于整合 人工智能 进入法庭程序。

道德和实践挑战

欧洲委员会最近 通过了道德宪章 人工智能在司法系统中的应用,强调法律专业人员和研究人员之间对质量、安全以及合作的需求。该章程旨在指导人工智能在司法系统中的应用,涉及预测性司法工具和案件管理援助。

与此同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级法官 发布指导 出于对准确性和与当地法律的相关性的担忧,要求司法机构限制人工智能的使用,特别是在法律研究中。英格兰和威尔士司法人士 Geoffrey Vos 爵士强调了人工智能对司法系统的潜在好处,强调所有司法层面全面理解和培训的必要性。

虽然应用 司法部门内的人工智能 尚未广泛宣传,主要是因为法官没有义务透露其判决的准备方法,但其实用性已得到承认。然而,官方指南建议不要将人工智能用于法律研究目的,除非作为一种工具来刷新法官对熟悉主题的记忆。

人工智能在法律行业的应用

律师事务所已经开始利用人工智能来完成合同起草等任务,但这也带来了挑战。值得注意的是,一名纽约律师因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包含虚假引文的摘要而面临制裁,凸显了其中涉及的风险。

迈克尔·科恩 (Michael Cohen),唐纳德·特朗普 (Donald Trump) 的前私人律师, 承认 他无意中向他的律师转发了伪造的法律案件引文。这些由人工智能工具生成的传票随后被提交给法官。

杰西·弗曼法官此前曾就在代表科恩提交的动议中纳入不存在的法院裁决一事寻求律师的澄清。弗曼法官还询问了科恩参与起草动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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