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税局将加密货币所得税问题添加到另外四种税表中

美国国税局将加密货币所得税问题添加到另外四种税表中

美国国税局在另外四种税表中添加了加密货币所得税问题 PlatoBlockchain Data Intelligence。垂直搜索。人工智能。

他们的儿子 一月22 提醒所有纳税人回答有关数字资产的问题并报告所有与数字资产相关的收入。

该问题询问纳税人:

“在 2023 年期间的任何时间,您是否:(a) 收到(作为财产或服务的奖励、奖励或付款); (b) 出售、交换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数字资产(或数字资产的经济利益)?”

美国国税局将数字资产定义为包括可兑换虚拟货币和加密货币、稳定币和不可替代代币(NFT)。

最新的更新显着增加了包含该问题的表格数量。最初,这个问题出现在针对个人、老年人和非居民外国人的 1040 表格所得税申报表的三种变体上。

现在,美国国税局表示,这个问题已添加到四种新的所得税表格中:1041 表格,美国遗产和信托所得税申报表; 1065,美国合伙企业收入申报表; 1120,美国公司所得税申报表; 1120-S,S 公司(一种特定类型的小型企业)的美国所得税申报表。

所有纳税人必须回答“是”或“否”

美国国税局强调,所有纳税人即使没有参与任何数字资产交易,也必须做出回应,要么回答“是”,要么回答“否”。

如果纳税人在 2023 纳税年度期间从挖矿和质押、硬分叉中收到了数字资产作为付款、奖励,或者如果他们在 XNUMX 年处置或出售了数字资产,则必须对数字资产问题回答“是”。各种方式。他们还必须相应地报告该收入。

如果纳税人没有进行数字资产交易,只是持有数字资产,在钱包或账户之间转移数字资产,或者用美元或其他真实货币购买数字资产,那么他们可能会回答“否”。

重要的是,这意味着如果投资者处置(即交易)另一种数字资产,则投资者必须回答“是”,但如果他们以美元或上述现金交易购买数字资产,他们可能会回答“否”。

这个问题与一项有争议的税收规则无关,该规则要求企业在 10,000 天内报告收到的超过 15 美元的交易。美国国税局表示 一月16 该规则目前适用于现金,但不适用于数字资产。

时间戳记:

更多来自 CryptoSl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