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关于中介机构从事代币化证券活动的通函(第1部分)

证监会关于中介机构从事代币化证券活动的通函(第1部分)

由: 杰伊·李温碧翠丝

2 年 2023 月 XNUMX 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发布了一份关于中介机构参与代币化证券相关活动的通函( )。此举是及时的,因为我们看到金融机构对全球金融市场上的传统金融工具代币化的兴趣日益浓厚。

该通函取代证监会《2019 年证券型代币发行声明》(2019 年声明),并澄清了代币化证券和数字证券的含义。

通函中代币化证券的含义

代币化涉及将传统账本上存在的资产的所有权声明记录到可编程平台上,通常利用分布式账本技术(DLT)。该通知指出,代币化过程可能会给金融市场带来潜在的好处,例如提高效率、增强透明度、缩短结算时间和降低成本。此外,代币化作为一项新兴技术,可能会带来一定的风险,例如网络安全风险、区块链网络中断等风险。

代币化证券本质上是传统的金融工具,例如债券或基金,它们是“证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SFO)的定义,使用 DLT(例如区块链技术)记录和表示)。尽管它们具有数字表示形式,但代币化证券证券本质上是具有代币化包装的传统证券,因此,管理传统证券的现有法律和监管要求应同样适用于代币化证券。

数字证券涵盖了在其安全生命周期中使用 DLT 或类似技术的更广泛的证券类别。代币化证券应该是数字证券的子集,而数字证券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代币化证券。数字证券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新颖或复杂的结构,仅存在于基于 DLT 的网络上,并且独立于外在权利或基础资产。

代币化证券是否是复杂产品

在 2019 年声明中,就证监会监管而言,证券型代币被视为“复杂产品”。在通函中,证监会重申了其立场,即证券型代币不会仅因其使用区块链而被自动归类为“复杂产品”。

根据证监会的说法,由于代币化证券本质上是传统证券,代币化包装不应改变基础证券的复杂性。 《通知》指出,评估代币化证券的复杂性(即评估底层传统证券的复杂性)应采用“透视”的方法。

中介机构发行属于“复杂产品”的代币化证券时,应遵循《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的管理“复杂产品”销售的要求。

证监会还澄清,非代币化证券的数字证券可能被视为“复杂产品”,因为它们具有定制性质、独特的条款和功能以及较高的法律不确定性。

结论

证监会显着放宽了之前对代币化证券应为“复杂产品”的要求,并指出将采取“透视”方法来审视基础金融工具,以确定如何对代币化证券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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