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 最终的 SREP 指南和 RTS 对投资公司意味着什么? (Mete Feridun)柏拉图区块链数据智能。垂直搜索。人工智能。

EBA 的最终 SREP 指南和 RTS 对投资公司意味着什么? (梅特·费里登)

欧洲银行管理局 (EBA) 于 21 年 2022 月 XNUMX 日发布的有关投资公司指令 (IFD) 的最终监管产品预计将协调监管审查和评估流程 (SREP) 方面的监管实践
的投资公司。 新制度涵盖了从资本和流动性到第三支柱披露和薪酬等广泛的审慎领域。

EBA 的出版物包括
关于共同程序和方法的最终指南
SREP 和
监管技术标准最终草案
(RTS) 为投资公司提供第二支柱附加组件。 最终的 SREP 指南是与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 (ESMA) 根据《欧洲证券法》第 2(45) 条共同制定的。

指令(EU)2019 / 2034
,根据投资公司法规(IFR)和投资公司指令(IFD)的要求,制定风险评估的通用标准。 另一方面,第二支柱附加组件的 RTS 最终草案有
是根据同一指令第 40(6) 条与 ESMA 协商制定的。

这些文件主要规定了资本风险衡量的详细指南以及评估 SREP 主要要素的细化标准。 它们还反映了一种隐含的监管期望,即范围内的公司增强了之间的联系
他们的风险概况、风险管理流程和风险缓解系统。 这将要求公司制定强有力的治理和内部控制安排。

出版物的质量和数量反映了 EBA 的监管期望,即范围内的公司建立健全、有效和审慎的战略和流程,以持续评估和维持与其风险状况相称的资本。
该指引涵盖的主要领域不仅包括资本风险和资本充足性、流动性风险和流动性充足性,还包括商业模式、治理安排和公司范围内的控制。 在遵守严格监管的同时
预期将带来合规挑战,但应该指出的是,所采用的程序和方法通常与范围内公司的性质、规模和活动相称。

从监管的角度来看,这些指导方针共同代表了投资公司 SREP 流程的一步变化。 例如,评分系统和关键指标的应用预计将促进公司之间急需的可比性
而关于在跨境背景下应用 SREP 的某些规定预计将带来更有效的监管。 同样,通过 RTS 最终草案引入的技术细节预计将促进一致
根据 SREP 确定欧盟范围内的监管资本要求,并确保整个欧盟在第二支柱流程方面的监管实践标准化。

更具体地说,这些技术细节包括许多具体的指示性指标,以支持监管者识别、评估和量化重大风险以及未捕获或未充分捕获的风险要素
根据支柱 1 中规定的要求
(EU) 11/2019 法规第 2033 条
。 更重要的是,引入的指标反映了欧盟各投资公司的规模、活动的复杂性和商业模式。

RTS 最终草案还反映了 EBA 的监管期望,即企业拥有充足的资本和流动性,以确保对其已经或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企业可能构成的风险进行健全的管理和覆盖。
到金融系统。 它们通常对资本风险的衡量提出了更详细、更相称的指导。 这意味着范围内的公司现在将拥有更具体和更精细的指示性指标可用于评估重要性
确定足以覆盖其风险的资本水平。

但第一类投资公司,即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投资公司,仍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指令2013 / 36 /欧盟

法规(EU)无575 / 2013
。 这意味着,就自有资金要求而言,1 类公司仍被视为信贷机构,指南和最终 RTS 均不适用于它们。 另一方面,对于 2 类和 3 类投资公司,
监管机构预计将确定额外的自有资金要求,以应对无序停业的风险,如果无序停业,这可能会对客户、交易对手以及其经营所在的更广泛市场构成威胁。

此外,仅对于第二类投资公司,主管当局将需要确定额外的自有资金要求,通过涵盖与其正在进行的活动相关的重大风险来降低失败的可能性。 这意味着
监管机构将更多地关注客户、市场、投资公司本身的风险,以及任何自有资金要求未解决的任何其他风险。

总之,尽管可能带来挑战,EBA 的最终联合 SREP 指南和第二支柱附加组件 RTS 最终草案总体上为投资监管提供了更细化、具体和适合目的的审慎框架
公司。 它们还为某些投资公司改变业务战略和方法提供了重要机会,也为其他投资公司提供了更新内部系统和控制以及改善公司治理的机会
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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